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延东宣读了表彰决定,授予27个全国文明城市(区)、899个全国文明村镇、1794个全国文明单位,继续保留23个城市(区)的全国文明城市(区)荣誉称号。
福建省共有48家、我市有3家单位被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我校是全省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中学。这是继2009年1月20日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之后,我校迄今为止获得国家级表彰中的最高荣誉,必将成为学校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