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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

编辑:本站 作者:政教处 更新时间:2020/11/30 点击:138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高一4班的苏沛盈,今天给大家演讲的主题是“学习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古往今来,从青天衙门到人民法院,不变的是法,不变的是刑。12月4日,我们将迎来庄严的第7个国家宪法日。

   都说“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句话大家并不陌生吧,那么同学们,你真的知道什么是法制社会吗?你了解过多少法律知识?当看到违法行为时,你是那个挺身而出的英雄还是那个事不关己的看客呢?所谓“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应用诚挚的心去理解。

   弘扬宪法精神,树牢法治理念。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谈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近年来群众因无知而猎杀、贩卖濒临野生动物的新闻屡见不鲜,网络舆论倾向于同情那些因无知而获罪的犯人,可若犯法之后,人人动辄以不知道为借口开脱罪行,那社会的秩序该如何维持,国家又该如何发展?对不文明不守法行为的骄纵,那无异于 “霸坐”式的违法犯罪。法律承载着人民的理想、幸福与未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行字不应只停留在政治书上,而是应该深入每个人的心里。作为中学生,我们应当学习法治思想,认真对待每一个学习法的机会,如主题班会、法治讲座等等,深入学习交流宪法精神,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内涵。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实践。“法者,治之端也。” 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依法治国”。法治建设重在坚持依法办事,做到全民守法、全民用法。作为国家的一份子,“大事始于细末”,我们可以从身边小事做起。首先,同学们可以在平日里留心电视上、报纸上、广播站的新闻与消息,时时关注我国法治建设的进展。其次,当权益受到侵损时要敢于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比如你在消费时购买了伪劣产品,不应只当是买了个教训,而是应该拨打12315反映情况。因为若你向有关部门指出商家的非法行为,不仅可以挽回自己的利益,还让其他消费者免于遭受同样的损失。恶势力总认为,即使我们知道了他们的弄虚作假,也不过是哑巴吃黄连,拿他们没办法。所以我们更应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打击恶势力,不要让我们的文明止于妥协。
    弘扬宪法精神,强化法治教育。邓小平同志曾经提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们的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法律只有走入现实生活,才能成为全体人民自觉遵守的准绳。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持续增加,犯罪低龄化现象严重,在整个社会违法犯罪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于是乎,从“二五”普法开始,国家便将青少年列为重点对象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年来,多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的职能作用,尤其是在“四.五”普法期间,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作为中学生,我们也应积极配合、管理好自己,如不打架斗殴;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他人的东西;不进网吧、歌舞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纪律;多翻阅法律读物;乐于助人等。

   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当我们沉浸在缤纷繁复的物质世界,徜徉在灯红酒绿的边缘,我们可能会在实现理想的道路上迷失。我们要让法律意识在全身流通,让头脑清醒,让行动坚定。这种意识的来源光靠灌输是不行的,要自己长出来才可靠。

   古人有言“无法无天”,可见法律在古人心目中就已是同天一般的存在。而如今身处于一个正在向法治社会发展的时期,我们也应该对具有权威地位的宪法充满敬畏之心,为法治社会奉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学习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我学法,我骄傲,让我们从点滴做起,将宪法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投身于法律行动!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演讲者:高一4班 苏沛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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