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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团委首次被评为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

编辑:心理 作者:政教处 更新时间:2018/3/5 点击:2752

     

 

       接团省委表彰通知,经评审,我校团委被评为2016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本次获奖为继2001年来,时隔15年我校团委再次获得此项来之不易的荣誉,为新罗区唯一获得此项荣誉的单位团委。

       5月4日,正值共青团建团95周年纪念日之际,我校团委在全省46个获得本项荣誉的单位团委中脱颖而出,被团省委进一步评为2016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全省仅十个获奖单位团委,为我校历史上首次,《闽西日报》进行了宣传报道。

       近年来,我校团委秉承团结、刻苦、务实的工作作风,攻坚克难,取得诸多团学工作成绩,今后我校团委将继续开拓局面,再接再厉,再攀高峰。(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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