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一中分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龙岩一中分校 项目招标
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现行的国家、地方有关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法律法规的规定, 福建省龙岩第一中学 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 勘察、监理、施工 招标代理活动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 福建省龙岩第一中学 ;
2.项目名称: 龙岩一中分校 ;
3.项目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坪尾村 ;
4.工程批准投资总额: 49890 万元;
5.工程规模、结构类型:规划用地面积约17207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9580平方米;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 勘察招标、监理招标、施工招标、工程货物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 等。
三、代理费取费标准:
1.服务招标(勘察、监理)代理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标准的 46 %支付服务费用(含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开标、评标、定标及餐费、管理费、税费、专家评审费等);
2.工程施工招标代理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标准的 46 %支付服务费用(含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开标、评标、定标及餐费、管理费、税费、专家评审费等);
3.工程招标控制价(含清单、标底)的编制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规定的工程施工图预算、结算或标底的编制的取费标准的 46 %计取,钢筋抽筋费用已含在内,不再另行计取;取费基数为经委托人审核及下浮后的预算造价。
四、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甲级、造价咨询资质甲级及以上;
2.非本市招标代理机构需在我市(新罗区境内)设有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非本市招标代理机构需在龙岩市住建局进行了分支机构备案;
4.投标单位需指定一名造价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需具备造价师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随机抽取的地点:福建省龙岩第一中学图书馆五楼会议室。
六、随机抽取程序:
1.招标代理机构须于
2.建设单位宣布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的招标代理企业名称,并进行随机抽取确定中选单位,随机抽取办法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1)抽取一名中选单位。(2)按序抽取 名中选单位,第一次抽取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建设单位宣布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4.建设单位核验并审查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建设单位按规定补抽中标人。
建设单位主要核验审查以下事项:(1)核验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2)审查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3)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格式、签章是否符合要求;(4)审查申请材料要求的其它事项。
5.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放弃中选的,建设单位报该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备案后,并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选取新的中选单位:(1)重新抽取。(2)选取下一名中选单位。
6.中选单位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范本商谈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7.超过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未按规定包封的将予拒绝;截止时间后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补充材料。
七、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必须认真编写招标文件和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如发生重大失误的,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赔偿全额代理费为止,且建设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招标代理合同。
建设单位:福建省龙岩第一中学
代建单位: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附件一:
申 请 书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1、我单位申请参加 工程项目的 招标代理的比选活动。
2、我 (姓名)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本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的比选活动。代理人在比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3、我方授权你方授权代表调查、审核我方的资格条件。我方提供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否则视同未提供)如下: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法人资质证书副本
(3) 法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分支机构开户许可证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拟派造价负责人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资格证明文件
(6)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非本市机构备案证明材料(如有)
直至发出中选通知书前,发现我方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选资格,并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龙岩一中分校项目 选择招标代理
机构补充说明
1.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委托人在提交本项目代理备案资料并与施工单位核对完清单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招标代理服务费和70%的造价咨询服务报酬,剩余的造价咨询服务报酬待工程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2.代理人提供 两 份工程量清单及其计算书 两 份,抽筋表 两 份,电子文本 两 份给委托人。
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出具的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因受托人原因造成工程项目遗漏或工程标底价与有权审核机构及委托人审核预算比误差达到3%以上,按误差率的双倍扣减服务费;如受托人计算的代理服务费与有权审核机构及委托人审核预算比误差大于5%,除按上述处罚外,还将上报当地主管建设局通报。
如发现受托人出具的招标文件中招标清单与施工图纸内容不相符,委托人将追究受托人的责任,并按误差率的双倍扣减服务费,最高扣减以本项工程全额代理费为止。
4.受托人需和施工单位核对清单,并出具书面意见;如施工单位不配合,受托人必须书面通知委托人,由委托人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工程中标通知书中可包含要求施工单位一个月内提供核对清单)。
5.若评标中发现投标文件中的错项、漏项和控制价清单都一致,可以视为受托人缺乏职业道德,委托人将上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并处以代理费的10%罚款,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受托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赔偿全额代理费为止。
6.受托人在编制招标清单时,对项目的特征描述清楚,如铝合金门、窗的主材厚度;对玻璃、人防生化设备、抗渗混凝土外加剂等一些材料不能完全搬套信息价,应做市场询价,并作好询价记录。
7.控制价编制中钢筋计量,主体工程必须用鲁班软件图形版构造法计量,其他零星构件如圈过梁等采用构件法计量,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交委托人审核存档。
8.若因受托人的错误严重影响到结算工作,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参加结算核对工作。
9.代理费超过5万元的招标文件,前后矛盾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0元;出现较大漏洞造成委托人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者,酌情由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至赔偿全额代理费。
10.受托人在招标过程中发生非评委原因(包含招标文件中的失误)而引起的投标人投诉,每发生一次扣罚人民币5000元,从代理报酬中直接扣除。
11.受托人须按龙政建筑〔2012〕8号文件做好项目招标文件档案管理;对中标施工单位履职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对,并收集其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12.受托人在招标代理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专业性不够、职业操守差,委托人有权取消受托人剩余的招标代理工作,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受托人须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赔偿全额代理费为止。
13.若因政策性调整,导致项目取消、调整、规模的增减、业主变更等的,代理费根据合同约定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受托人不得索赔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