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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一中2014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编辑:汤巧燕 作者:总务处 更新时间:2014/9/11 点击:3294

龙岩一中2014年秋季收费标准校长公告

一、             收费依据:根据龙发改价[2012]19号、龙发改价[2012]147号、龙新价[2014]10号、龙新价[2014]11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教民厅[2010]10等文件规定,制定我校本学期学生收费标准。

二、             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

1、收费标准 

/生·学期

年级

对象

标准

合计

备注

学费

代办费

课本费

簿籍费

教辅费

小计

高三

外县学生生

1000

114.50

40

:175.5

:330

:1330

 

:185.5

:340

:1340

统招生

1000

114.50

40

:175.5

:330

:1330

 

:185.5

:340

:1340

择校生

/

114.50

40

:175.5

:330

:330

 

:185.5

:340

:340

高二

外县学生

1000

328.70

40

:286.3

:655

:1655

 

:291.3

:660

:1660

统招生

1000

328.70

40

:286.3

:655

:1655

 

:291.3

:660

:1660

择校生

/

328.70

40

:286.3

:655

:655

 

:291.3

:660

:660

高一

外县学生

1000

283.60

40

216.40

540

1540

 

统招生

1000

283.60

40

216.40

540

1540

 

择校生

/

283.60

40

216.40

540

540

 

新疆班学生

900/.

/

/

/

/

900/.

部分学生

 

 2、缴费办法

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从2008年秋季开学开始,我校学费由学生通过建设银行的电子银行系统进行缴费。具体操作如下:

⑴.新生应携带身份证到建设银行(老二中门口)办理电子银行帐户(龙卡或存折)后再到建行缴费,老生用以前开设的建设银行的电子银行的帐户(龙卡或存折)缴费,帐户中存入多于学费和代办费的金额。

⑵.缴费时可直接任选建行电子银行三种方式(电话银行缴费、网上银行缴费、自助终端缴费)的一种,按学生缴费号进行缴费,免去银行网点集中缴费排队等候(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建设银行电子银行代收中小学学费手册》)

⑶.学生的学费、代办费请于915缴交完毕。

⑷.缴费方法咨询电话:95533(建行)、2253502(建行)、2232193(建行)

13850651081(建行谢主任)    15159058683(张经理)    13950868601(陈经理)

3、其他收费

⑴.高中寄宿生住宿费标准300/.学期,交生老师统一交到财务室,(新疆班学生、外县考入的学生三年免交住宿费)。

⑵.对体检和社会实践的食宿费等代办收费,学校按照“一事一收、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发出通知给予执行,除此之外,各年级、班级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4、举报电话:3226688

 

 

龙岩一中校长:李益树

201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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