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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一中2013年秋季收费标准

编辑:总管理员 作者:本站 更新时间:2014/1/8 点击:2804
 

龙岩一中2013年秋季收费标准

一、             收费依据: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闽价费[2012]280号、龙发改价[2012]19号、[2013]92、龙发改价[2012]147号以及龙新价[2013]19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我校本学期学生收费标准。

二、             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

1、收费标准 

/生·学期

年级

对象

标准

合计

备注

学费

代办费

课本费

簿籍费

教辅费

小计

高三

外县学生生

1000

83.2

40

:168.8

:292

:1292

 

:176.8

:300

:1300

统招生

1000

83.2

40

:168.8

:292

:1292

 

:176.8

:300

:1300

择校生

/

83.2

40

:168.8

:292

:292

 

:176.8

:300

:300

高二

外县学生

1000

352.5

40

:297.5

:690

:1690

 

:307.5

:700

:1700

统招生

1000

352.5

40

:297.5

:690

:1690

 

:307.5

:700

:1700

择校生

/

352.5

40

:297.5

:690

:690

 

:307.5

:700

:700

高一

外县学生

1000

310.6

40

219.4

570

1570

 

统招生

1000

310.6

40

219.4

570

1570

 

择校生

/

310.6

40

219.4

570

570

 

新疆班学生

/

/

/

/

/

/

政府补助

 

 2、缴费办法

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从2008年秋季开学开始,我校学费由学生通过建设银行的电子银行系统进行缴费。具体操作如下:

⑴.新生应携带身份证到建设银行(老二中门口)办理电子银行帐户(龙卡或存折)后再到建行缴费,老生用以前开设的建设银行的电子银行的帐户(龙卡或存折)缴费,帐户中存入多于学费和代办费的金额。

⑵.缴费时可直接任选建行电子银行三种方式(电话银行缴费、网上银行缴费、自助终端缴费)的一种,按学生缴费号进行缴费,免去银行网点集中缴费排队等候(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建设银行电子银行代收中小学学费手册》)

⑶.学生的学费、代办费请于920缴交完毕。

⑷.缴费方法咨询电话:95533(建行)、2253502(建行)、2232193(建行)

13850651081(建行谢主任)    15159058683(张经理)    13950868601(陈经理)

3、其他收费

⑴.高中寄宿生住宿费标准300/.学期,交生老师统一交到财务室,(新疆班学生、外县考入的学生三年免交住宿费)。

⑵.对体检和社会实践的食宿费等代办收费,学校按照“一事一收、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发出通知给予执行,除此之外,各年级、班级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龙岩一中

20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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