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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争当好学生”——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第15周升旗仪式讲话

编辑:赖志勤 作者:本站 更新时间:2012/12/12 点击:299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中提出的一项要求。而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第三大点中也强调要“尊规守纪”。通过这些,我们可以看出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正因如此,学校、老师才时常提醒我们要遵纪守法。

可是,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中,上课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吵闹等等违反纪律的行为还普遍存在。有些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要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想象一下,晚自习时,当整个教室一片宁静的时候,你可以沉浸在自己的学习、思考中,不被外界干扰,这何尝不是一种自由?但是,当你高声谈笑时,既打扰了他人,又耽误了自己的学习,这束缚了他人的自由,也使自己失去了一种更高境界的自由,就如俗话所言: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另外,违法乱纪的行为如:随意损坏公物、打架斗殴、吸烟酗酒等都会影响学校、家庭、社会的和谐,严重阻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们应当做到:

1.       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自制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       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避免盲从,抵制诱惑。

3.       谨慎交友,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一个好的朋友,将受益匪浅;交一个狐朋狗友,会危害无穷。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旦下定了决心,我们就应当用事实说话。从今天起,我们恢复了刷卡签到的制度,希望同学们能从这样的小事做起,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社会的好公民,我们应当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努力增强自身的品德修养,为构建更加文明和谐的校园和社会献一份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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