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龙岩一中 > 文章 > 党建之窗 > 党建品牌 > 查看文章

2012年“党员先锋岗,示范促发展”党建品牌申报材料

编辑:陈晖 作者:本站 更新时间:2012/3/29 点击:10129

品牌名称

党员先锋岗  示范促发展

品牌项目学校党组织名称

中共龙岩第一中学委员会

党组织

负责人

李益树

联系电话

13950826686

品牌项目

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陈晖

办公室主任助理

联系电话

13859550056

  

2105159

电子邮箱

lyyzxb@lyyz.net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党员先锋岗,示范促发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七精神为指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扩大学习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紧紧围绕“学习先进争做表率,精心谋划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和创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榜样、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通过此项活动,促进实现“两大目标”(德育工作和教学质量)“三个发展”(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把我校办成闽西人民满意的学校。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校在认真总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突出实践特色,围绕中心工作,紧扣党员“爱岗敬业奉献,争创一流业绩”、班子“引领科学发展,创全国文明单位”活动主题,围绕依法治校创先争优,在规范办学行为上作示范;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在提高教育质量上多贡献;围绕课程实验创先争优,在内涵特色发展上求先行;围绕学校建设创先争优,在探索办学模式上寻突破;围绕学校管理创先争优,在创新体制机制上有进展;围绕队伍建设创先争优,在培养青年教师上出特色,做到了领导组织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活动开展到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每个党员进一步认清了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强化了组织意识、纪律观念,使广大党员能更加自觉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把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到具体行动上,基本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为开展党建品牌建设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我校党委在长期的党建工作中, 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广泛发动群众,凝聚全员力量,谋实招、做实事、求实效,着力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展示党员的先进性和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上下功夫,确保了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校党委建立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有利巩固和扩大了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为开展党建品牌建设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在创建基层先进党组织和学习型党组织的过程中,校党委围绕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校事业的发展,创造性地开展了大量活动。在各项活动

中,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找准目标,把细过程,讲究效益,凝聚人心,不断改善薄弱环节,不断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在活动中焕发了活力,形成了一些亮点和特色,成为宝贵的品牌活动资源,为开展党建品牌建设打下了良好的文化基础。

根据党员不同工作岗位特征的需求,设置六种不同种类和内涵的党员先锋岗:

1.树立“诚信奉献先锋岗”,在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方面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2.树立“爱心助学先锋岗”,在关爱学生、助人为乐方面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3.树立“优质施教先锋岗”,在爱岗敬业、建功立业方面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4.树立“科研创新先锋岗”,在科研兴教、创新创优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5.树立“廉洁从教先锋岗”,在无偿家教、师德教风方面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6.树立“热心服务先锋岗”,在吃苦耐劳、热诚服务方面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预期成效:1.整体提高党员素质:“党员先锋岗,示范促发展”的品牌建设,使每位党员都能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不同岗位、不同层面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党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必将得到整体提高;2.全面提升党组织战斗力:品牌建设有利于彰显党员教工的带头作用,从而突出党组织的号召力,品牌树立了,个人素质提高了,党组织的威信与影响自然就会提高;3.进一步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党员先锋岗,示范促发展”党建品牌的后续影响是广泛的,会在更多群体、更多层次、更多角度发挥积极辐射作用,提高其他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推进学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这也是我校党建品牌建设的根本出发点与最终目的。

 

                       党组织书记签名:  

     

所属地方(学校)党委或上级机关党委意见

 

 

(盖章)

                                     

县(市、区)委

教育工委意见

 

 

(盖章)

      

市委教育工委意见

 

                                      (盖章)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