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龙岩一中 > 文章 > 党建之窗 > 党风廉政建设 > 查看文章

龙岩一中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编辑:陈晖 作者:本站 更新时间:2011/11/15 点击:4410

龙岩一中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龙岩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精神,扎实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塑造“红土清风”品牌,为闽西教育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闽西教育的快速发展,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保证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规章制度有机结合,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闽西改革发展的形势变化。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教育和引导先行,加强分类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工作,到2012年,全面完成中央、省委、市委及市委教育工委提出的目标任务,初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基本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党风政风明显改进,“红土清风”品牌效应显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建成具有龙岩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二、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明确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一是成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为成员。组长负总责,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二是切实加强领导。要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实施。

(二)抓好学习宣传

党委要认真研究,周密安排,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学习宣传。要结合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真正从全方位、深层次领会精神实质,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熟悉和掌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的宣传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形成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坚持和完善党委研究部署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每年召开一次全校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党政负责人每年至少给全校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并进一步落实好定期上党课和做形势报告制度,把反腐倡廉纳入党课或形势报告的内容。

2.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和零星公务购买支出管理办法,不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改进各处室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倡导勤俭办学。真实反映群众对教育发展的愿望,真情关心师生的疾苦,认真执行教育惠民政策,多为群众、师生办好事、办实事,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完善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不接受家长送礼和宴请,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上新水平,切实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3.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我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思想作风上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实施《中小学廉洁教育指导纲要》。开展向未成年人推荐百种优秀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活动,引导未成年人读好书、明荣耻。

(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按照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学校德育教育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发扬革命传统,挖掘中华优秀文化的丰厚资源,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五)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1.实施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制度。对于重大事项决策、人事安排、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要建立完整规范目录,明确具体范围,细化决策程序,坚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集体作出决策。

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完善民主集中制,规范党委会票决的程序和运行机制以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等具体办法;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2.加强从政纪律建设。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明确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政治、组织、保密、外事、财务、廉政等六大纪律规范,严格遵守福建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3.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规范预算、决算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专项资金审批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加强学校基建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基建(修缮)项目管理规范性文件,细化基建管理工作规程,明确基本建设相关岗位职责。建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基建(修缮)项目立项和重大变更的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基建(修缮)工程管理部门与承办部门分离、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分开,实行项目工程款支付学校主要领导会签制度。学校纪检等监督部门要加强事前、事中监督。认真实施基建(修缮)项目全过程审计。

加强职称评审管理。认真执行职称评审政策,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完善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和管理规程,对职称评审实施有效监督,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加强教材管理。学校教务、图书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教材(含音像、磁盘、光盘等多媒体课件)准入制度,健全完善符合教育规律、国家法律和中央精神的教材选用的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学用书管理,严格按照教材选用工作程序,规范教学用书征订行为,严格按照教辅材料审读推荐机制进行订书,严格禁止任何部门、年段、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学习用品。

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日常教学、办班补课、教师行为、考试评价以及招生收费等常规管理。

(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1.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完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健全纪委对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施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履行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职责。

自觉接受上级对我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和领导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2.强化权力监督机制。把廉洁从政情况列入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把反腐倡廉建设情况纳入对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检查内容。

认真落实纪委副书记列席党委会制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交流、使用力度。

3.加强对重要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纪委意见的制度,加强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制度,落实和保障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批评、建议、检举的权利。

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理顺和完善校务公开领导体制,规范公开工作机制,编制公开目录,明确操作规程。凡涉及群众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除涉密事项外,都要公开。充分运用教代会、教职工会议、校务公开栏等有效形式进行校务公开;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推行学校网站、校园网、电子公告屏等方便快捷的公开载体,促进群众和教职工参与校务公开的良性互动,推动校务公开深入发展,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七)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1.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和完善对拟任职人选广泛征求意见的制度。

2.深化财经管理改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和预算执行。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收费行为,增强单位财务收支、资金运作和使用的透明度。推行学校财务综合预算管理,所有收支活动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进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财务部门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并通过校务公开载体,实时公开学校的收支情况。推进学校财务民主管理,在教代会中设立财务审查小组,对学校经济运行状况和各类经费收支状况进行审查。

(八)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1.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对治理本单位的教育乱收费工作负总责,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综合治理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持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坚持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凭《收费许可证》、统一使用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外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招生收费行为。

全面推进收费规程改革。全面推行银行缴费卡收费,严格代收代办收费审批,从根本上防范乱收费行为。

开展春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抓住教育收费的重点时段,加大对学校收费管理的监督和自查。

认真实施教育收费“阳光工程”。学校坚持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在校务、政务公开栏、公告栏和校园网进行公告,实行“阳光收费”。

2.保障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不挤占、截留、挪用义务教育经费;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对符合当地政府接收就学条件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免除学杂费。

三、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一)党政领导带头

学校党政领导对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和我校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学年工作方案负有重要责任,应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力合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保证各项任务按要求、保质量、高效率地完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履行主抓职责,根据中央、省市的5年总体计划,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做好所承担的任务。

(二)狠抓工作落实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键是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要按照《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要抓住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取得突破,以此推动面上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三)开展监督检查

每年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找问题,认真整改,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并提交工作报告。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列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中共龙岩第一中学委员会

2009318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