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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

编辑:龙岩市教育局 作者: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6/3/23 点击:6273
龙岩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市自2006秋季开始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在所有高中一年级实施新课程。为保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对于提高我市人口素质和综合竞争实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是进一步深化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现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提高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水平的重要机遇;是促进我市普通高中尽快走上以内涵发展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主动探究的意识,发展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
    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借鉴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有效经验,坚持不许不改、分类推进、典型带动、鼓励先进、通力合作和科研引领的原则,立足闽西实际,突出闽西特色,大力推  进教育创新,以学生发展为本,努力构建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科学实用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使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提高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培养和造就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相适应的各类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1、提高课程实施水平,探索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保证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为国家新课程的实施、完善和推广提供有益经验。
    2、建立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提高国家课程的执行能力,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建设管理能力,逐步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构建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学研究、选课指导、学分管理等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4、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形成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5、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综合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改革,逐步形成学校课程不断发展、教师不断提高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机制。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教学评价制度和质量监控机制。
    6、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的内涵发展,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提高我省高中教育质量和规模效益。
    7、建立适应我市不同层次普通高中的学校课程方案。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加强学习,转变观念。课程改革首先是教育观念的转变,必须加强学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教育行政干部、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人员以及普通高中校长、教师广泛深入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等改革文件精神,通过自学、讲座、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和交流,切实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目的、意义的认识,增强实施高中课程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目标任务、结构和内容,正确把握新课程的特点、实施程序和管理要求,牢固树立新的教育观、教学观、教师观、学生观和质量观,保证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认真做好师资培训。新课程师资培训是新课程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之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 不上岗”的原则,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搞好普通高中新课程师资和教育管理人员的通识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实验教材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以转变教育观念和提高教育管理者组织推进新课程的能力、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核心,由省、设区市、县(市、区)和学校四级共同承担。省教育厅制定全省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方案,对全省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进行统一规划和部署,负责抓好教育管理骨干人员、设区市级教研员、培训者和骨干教师的培训;设区市负责抓好教育管理人员、各县(市、区)教研员、全体教师的培训;县(市、区)负责抓好实验过程案例培训、校本培训和教研指导;学校负责抓好校本培训和教研工作。承担培训任务的各类教师培训机构和高等院校要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培训、咨询、指导等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做好师资培训的落实工作,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培训活动,积极探索、研究和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和手段,充分调动每一位培训对象和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益。高中新课程培训要成为高中教师、校长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课程建设和管理。深刻理解新课程背景下课程结构和课程设置的创新性,在实施国家课程管理的前提下,突出学校在课程建设方面的自主权,增加学校建设课程、实施课程和管理课程的能力,积极构建符合实际、灵活多样的必修与选修结合、国家课程与学校课程并存的新课程体系。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落实国家和省各项课程政策、课程方案的同时,要加强对新课程的管理、监督与评价,充分发挥组织、指导、服务作用;学校是课程实施的主体,在执行和落实国家课程政策、课程方案的同时,要认真实施国家、地方课程,因地制宜地开发校本课程,为学生有效选择课程提供保障。
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社区代表组成的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课程的实施、管理与评估。实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学科实施组,负责各学科教学实施工作。学科指导组由本学科任课教师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学科指导组提出本学科的开课方案和课程说明,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审定。
学校要建立适应模块教学特点,行政班、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与管理新机制。要以行政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管理,开展班团活动,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并解决好学生选课给学校常规管理带来的新问题,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井然。
    (四)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安排课程,不得随意增加和减少课程门类和课时,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学校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年度计划,逐步提高选修模块的开设比例。
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改革课程实施方式。要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训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重视新设的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保证开设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技术课程要着重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和创造力,加强技术与社会、技术与科学之间的联系。要强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和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积极推进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开展,倡导学生积极投入、主动探究、亲身实践的学习方法,不得以学科的综合性学习代替研究性学习。实行学分管理。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形成有效反映学生课程修习状况的学分管理制度。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严禁学分认定中弄虚作假的行为。
    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学校要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选课指导制度,帮助学生根据自身实际选课和制定课程修习计划,引导学生从自身个性发展需要出发自主选择、自主发展。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课程设置说明、选课指导意见,对各门课程简介、选课基本程序及不同发展需要的选课模式、学分计算办法、成绩考核方式、高中毕业要求和高校招生的相关要求等进行说明和指导。
    (五)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立以校为本的培训制度,为教师专业发展创造条件和机会;教师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个人学习研修计划,通过课题研究、实践反思、同伴互助、合作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资培训机构、教研部门要帮助和指导学校建立校本培训制度,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途径,构建教研和培训一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校本培训的最大效能。
    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及时解决教师在实施新课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探索适应学生选择、基于课程模块的教学模式,并为促进教师个人的实践与反思、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获得多种形式的专业支持创造条件,帮助教师养成反思教学的职业习惯,形成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新课程的环境,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真正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要积极配合高中新课程改革,在专业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等方面作出相应调整,尤其加强在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方面的师资培训和专业支持。
    (六)有效利用和开发课程资源。强化和扩展课程资源意识,提高对课程资源的认识和开发利用能力,因地制宜地开发和利用各种课程资源,为实施高中新课程提供资源保障。高中课程标准和教材是高中课程基本素材和课程实施的基本条件之一。教师要在充分利用课程标准和教材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从“教教材”向“用教材教”拓展,使课程标准和教材成为支持教学的重要课程资源。
    充分挖掘出有效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重视发挥学校现在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及其各类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的作用。同时,学校要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和学生发展的具体需要,广泛利用校外的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各类院校等各种社会资源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积极利用和开发信息化的课程资源,有效发挥各种公众网络的资源价值,使之成为课程资源开发、利用和交流、共享的重要平台。农村地区的普通高中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开发课程资源。示范性高中应在课程资源的协调和共享机制建设方面做出更多的贡献。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高中新课程实施的需要,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拓展高中教育资源,加大对教学用房、实验室、图书馆(室)、体育场馆和信息化建设的力度,更新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努力实现实验设备与实验手段的现代化,开发和建设新型的实验教学体系,满足各科实验教学的需要。同时,加强政策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校内外课程资源的相互转换机制,加强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和校际间资源互惠共享、设备、场所、信息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探索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为学生富有个性的探索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提供环境和设备的支持。
    (七)探索发展性评价改革。建立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研究开发切实可行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成绩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案。学校要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成长记录、自评互评等多种方式,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业情况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所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个性发展和健全人格作为评价的重点,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全市要建立统一的学生学习质量监测体系,及时评估教育教学水平,提高高中教育质量。
    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评价工作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课程教学能力、课程开发能力、课程创生能力的形成和提高。评价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增强评价过程的反思、对话、交流和理解,营造轻松活泼的、富有激励作用的教学环境。
    普通高校招生制度对新课程实验工作和高中教育教学有一定的导向作用,但不能成为影响新课程实验全面实施的借口。在省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出台之前,要通过实验工作的实验,积极为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建立提出建议和意见;省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出台之后要主动适应,积极开展新课程实验与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相衔接的研究和探索,为学生的发展与进步提供有力的指导和服务。省教育厅已组织力量开展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背景下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含考试说明)》,力争在高招制度改革、高考命题改革等方面有所突破,建立起有利于高中新课程实验顺利实施、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合格和优秀新生的考试评价制度。2009年,首批进入课改实验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将使用基于新课程的高招改革方案。
    (八)民办普通高中的新课程实施工作。民办普通高中是普通高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成功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全市新课程实验的总体进程,民办高中必须同步参与新课程实验的所有工作。各有关部门在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组织实施过程中,要统筹规划、同步安排、协步安排、协调一致,确保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共同成功。对于不具备高中课改条件的民办高中,可逐步终止办学,待条件具备后再恢复办学资格。
中职综合课程班参照本方案执行。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满足高中新课程所需必修课和选修Ⅰ选修Ⅱ的师资及教学仪器、设施,同步地、认真地积极推进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
    (九)统筹规划,分段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以三年为一个实验周期,实验工作的实施任务艰巨,阶段性强。为保证实验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实验目标任务的实现,应对全市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分段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2006年3月至8月,为实验准备阶段。
    (1)成立龙岩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实验内容等,努力形成社会主义课改、支持课改、参与课改的环境和氛围。
    (3)搞好新课程实验精神和有关材料的学习,统一思想,坚持信心,全面做好实验前的心理准备、政策准备、师资准备、资源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4)成立全市高中新课程教材选用委员会,秉着公开、公正原则,选好教材。
    (5)确定龙岩二中、龙岩高级中学、上杭二中、长汀二中、永定侨育中学、龙岩三中、永定坎市中学、上杭才溪中学、武平十方中学、漳平二中、连城二中、龙川中学(民办校)等12所学校为市级样本校。
    (6)3月21日召开全市实施高中新课程工作会议。
    (7)近期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和样本校校长外出学习考察,并就其承担的课题提出初步意见。
    (8)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领导、中教股长、中教室主任、普通高中校长等教育管理者参加省、市新课程实验的通识培训。
    (9)在8月上旬之前分期分批地认真做好教师上岗前的学科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的培训,确保新课程实验的全面启动和顺利实施。
    (10)组织全市各有关课题研讨,就不同类型学校的排课、选修Ⅰ选修Ⅱ的选课、教学管理、学分管理、校本教研、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和校本课程等问题进行研讨并就有关结果适时向学校推荐。
    第二阶段自2006年9月至2007年6月,为启动实验阶段。我市2006年秋季入学的所有高一年级将按照新课程要求组织教学和管理,既面临新课程组织与管理中选课制度、模块教学、学分管理等新课题的严峻挑战,也面临新、旧两种教学体制并存和碰撞带来的问题,这一阶段的实验情况将直接影响整个实验工作的成败。本阶段实施中的每季度要重点做好有关实验情况的总结交流工作。
    第三阶段自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为推进实验阶段。在本阶段全面验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开展各项实验研究,全面探索和建立推动课程改革实验和推广的各项保障制度和工作机制,在吸收前阶段实验的经验和教训、全面深入开展实验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本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为开展新一轮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提供思路和经验。
    三、强化措施,确保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社会关注程度高。为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专业指导,确保各项实验工作顺利进行,市里将成立龙岩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教学实施专家工作组、学科教学指导组。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县(市、区)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学校是新课程实验的主要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各普通高中也要根据学校实际,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社区代表组成的新课程实验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的实验工作。强化开展新课程实验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课程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资源开发机制、教育教学评价机制和教研工作机制等,逐步建立以校为本,以学生为本、体现学校个性和特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
    (二)加强舆论宣传。高中课程改革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全社会深入宣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全社会对实验工作的理解、支持。
    (三)加大政策保障和经费投入。为保障国家普通高中课改在我市的有效实施和高中新课程实验目标的实现,我市将陆续制订出台一系列与新课程实验工作密切相关的教师管理、教学管理、办学条件、质量监控、督导评估等配套措施,从政策上努力保障普通高中新课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在经费预算中安排课程改革专项经费,保证课程改革基本经费需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调整教育事业经费的支出结构,安排必要的课程改革专项经费。
    (四)典型带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实施新课程的调查研究,确定实验样本校。要充分发挥省、市样本校的作用,及时发现实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市教育局将根据实验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课程改革研讨会、经验交流会,以先进经验带动课程改革实验的深入开展。各县(市、区)、学校也要定期组织课程改革经验交流,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本地区课程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加强专业支持和教学指导。市教育局根据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需求,整合专家力量,设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实施专家工作组和学科教学指导组,为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决策、指导、监控提供咨询服务和专业支持。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学科教研人员,明确新时期教研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充分发挥教研部门的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的作用。各级教研部门要把建立以校本教学研究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把教学研究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学校,深入教学第一线,组织、引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活动,了解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专业咨询、信息服务和技术帮助。普通高中要主动加强与各级教研部门和高等师范院校的联系,逐步形成自己的专业咨询和专家指导队伍。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需要,不断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调整和优化教学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学历层次,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为新课程实验提供能够满足需要的教师队伍。要高度重视和组织开展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高中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要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资源开发等方面改革创新,不断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认真组织落实。市、县(市、区)两级高中教研员,要与教师培训同步进行,坚持“先培训后教研,不培训不教研”的原则,做到比普通教师多学一些,学深一些,以更高的水平和业务素质履行课改教学指导和专业引领的职责。各级教研部门在抓好校本教研的同时,要大力加强新课程实施的过程性教学研讨、教材研讨、课堂教学研讨和评优活动,要注重培植典型,推广经验,促进广大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七)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与新课实施相适应的硬件环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普通高中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水平,为新课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信息化环境;要按照要家有关配备要求,对普通高中现有的仪器、设备器材及设施进行充实和改造,不断满足新课程教育教学的需要。
    (八)重视新课程实验工作经验积累。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注意积累实验的第一手材料,建立新课程实档案,及时记录和整理实验情况,定期总结实验的经验和教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实施新课程的调整研究,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经验,定期组织新课程实验的经验交流与表彰会议,以先进经验带动新课实验的深入实施。各学校也要定期组织新课程实验经验交流,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新课程实验不断向纵深发展。
    (九)强化督导评估工作。各级督导机构要建立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评估监控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纳入对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和对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监控新课程的实验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新课程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00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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