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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团委2021年度工作综合评价等次为“好”

编辑:本 站 作者:本站 更新时间:2022/6/20 点击:1285

接共青团龙岩市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我校团委2021年度工作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最高等次)。

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联合下发的《贯彻落实<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团闽委联〔202128 号)和共青团龙岩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龙岩市学校共青团改革工作述职评议方案》(团岩委办〔20218号)要求,自2021年度起各级主管上级团委开展中等(指中职、中学)学校基层团组织述职评议工作。

龙岩市教育团工委按照市属9所学校团组织的述职、自评佐证情况,对述职评议对象形成综合评价意见,作为评价其所在团组织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述职评议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其中评价为“好”的不超过 30%,市教育团工委将向被评议学校团组织及其同级党组织反馈,要求强化述职评议结果运用,在市教育团工委评优评先与学校团干部培养方面给予体现。

文件指出:龙岩一中团委在智慧团建方面建设好,有标杆示范引领;档案工作抓得严,敢于担当;学社转接工作突出,连续两年毕业生升高校转接成功率达100%。“扬帆计划”强推进,传递爱心、帮扶济困有作为;团委作为主干力量之一,全力支持、做好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学校业余党校活动作为德育案例先后入选省、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不足方面:落实团组织精细化管理还不够到位;团干传帮带工作有待加强,团委副书记兼职,工作支持还不够;让学生既会学习、又能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方面的工作支持还需进一步开拓。

2022年,希望龙岩一中团委继续坚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巩固高中学校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继续提升团的引领力、持续提升团的服务力。

(供稿:校团委。审核:办公室。监制:宣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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